随着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形成网络、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队伍的壮大,工会法律援助正渐成体系。记者从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05年底,各级工会已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机构3856个,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1万多名,其中有669名工会公职律师;2005年度工会受理援助案件3万多件,结案1.7万多件。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呈高发态势。统计显示,2005年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8万件,比2004年增长6%;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005年比2004年增长了20.5%。同时,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过长、成本过高的问题突出存在,导致劳动争议案件积压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乃至社会稳定。
因此,工会加强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可喜的是,近年来各级工会在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卓有成效,特别是得益于国家司法援助中法律援助基金的支持,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和从业人员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可望为职工提供更多更及时的法律援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