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网
您的位置:成都人才网 > 人事代理 > 正文

档案转出


作者:成都人才网 来源:成都人才网 时间:2009-5-25 16:14:00
 
1、  如何提取档案?
答:属个人委托保存的档案,凭人才流动服务提档案时需要出示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或者商调函,存档合同书,本人身份证或代办人员身份证到我中心调档。属单位委托我中心保存的档案,提档时需要出示本人离职文件,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或者商调函,和提档人员身份证。有欠费的要先把费用补齐。]
 
2、  能否把档案提走自己保管?
答: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四条明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3、  出国、自己创业、在私营单位或者外地工作档案如何处理?应放在何处管理?哪些单位可以开调档函保管档案?
  答:⑴根据中组部、人事部[1996]118号文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均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所以其管理机构仍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⑵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⑶《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县以上(含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统一管理;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门集中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等单位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或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4、  档案能否提街办?放街办和人才中心有何不同?无论该人档案在我中心是何种存档方式、何时毕业,都可以提街办?
答: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93号令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办理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由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本人将失业人员档案转到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街道、镇(乡)劳动保障机构应将登记的失业人员档案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失业人员因参军、升学、迁移以及其他原因发生异动时,原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及时办理档案的转移手续。
5、  档案放在街办,还要帮忙找工作,放在人才中心就是交钱。对于此问题如何解答?
答: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或者说是表面的,第一: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以下简称街办)保管的失业人员人事档案;人才中心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这两类人员性质根本不一样;第二:在管理水平上,人才中心是专人负责,系统管理,而街办是兼职人员管理,也只停留在装装柜的水平,更谈不上整理和信息梳理;第三:在档案的利用水平上:人才中心除保管人事档案外,还保留存档案人员原有身份、确定其档案工资,以利于流动人员能顺利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本地流动和外地流动,同时还为流动人员提供象入户、职称评审、证明出具、计划生育服务、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服务。
 
6、  对大中专毕业生是否无论档案提往何处,只要自己不需要我们出示任何证明,前两年都免费?
答: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局川价费[2003]274号文件规定:对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免收期间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但其一旦就业的应及时通知成都人才中心,并将有关录聘材料交人才中心、办理委托保存人事关系、档案手续,人才中心应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和档案工资。
7、来提档案的和我们中心开具的调档函的有效期各是多久?来提档案的调档函是否超过时间都要重新出?如果调档函开具的地址不是我中心,是不是都要重新开?
   答:是的,调档函一般超过30天就要重新开,如果调档函开具的地址不是我中心,不能在我中心提档。
 
8、提党员材料需要党组织出示提取党员材料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吗?
答:基层党组织为我中心存档人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可凭基层党组织出具的提取常员材料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到我中心借阅流动人员的入党材料。介绍信应注明经办人、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9、单位或者人才中心把个人代理档案转走,如果没有收回个人手中合同,该人以后拿合同到我中心说是我们单方面把档案转出,没有通过本人同意,如何办理?是否必须收回才办?如果遗失怎么办?如果是代办人没有,对方又等到用档案如何办?
答:档案转递是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转递,人才中心应在收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交至调档单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便本人知晓的情况外,调档单位应将档案转递事实通知委托存档人。
 
10、对于拿报到证来提档案如何解释?(学校老师说的报到就是拿报到证把档案提走)
答: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转递必须凭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转档。
 
11、外地的街办可以提档不?
答: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12、提档时为什么必须转户口?转户口为什么有150的费用?
答: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只能挂靠委托存档人员户口,档案一经转出,不再是我中心委托存档人员,户口故不能继续挂在我中心,而需要办理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