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网
您的位置:成都人才网 > 人事外包 > 派遣资讯 > 正文

关于暂缓恢复2010年新社保比例的通知


发布:派遣部 来源:本站 时间:2010-1-7 11:15:00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成都市社保局电话紧急通知,2010年基本社会保险征缴比例继续依照2009年成都市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式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及其补充通知执行,综合保险征缴比例从2010年1月1日起恢复原比例。若有最新文件或通知,我司将即时告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月7日


以下是目前执行的比例:
成都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说明
一、成都市社会保险
(一)城镇职工基本保险(五险)
1.缴费比例

险种
单位承担部份
个人承担部份
小计
基本养老保险
20.0%
8.0%
28.0%
基本医疗保险
6.5%
2.0%
8.5%
失业保险
1.5%
1.0%
2.5%
工伤保险
0.42%
 
0.42%
生育保险
0.3%
 
0.3%
合计
28.72%
11.0%
39.72%

2.缴费基数
(1)成都市社保局规定:“企业和职工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以四川省或成都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
以四川省月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实际金额:1252元—6261元
基本医疗保险
以成都市月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实际金额:1235元—6174元
失业保险
以成都市月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实际金额:1235元—6174元
工伤保险
以成都市月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实际金额:1235元—6174元
生育保险
以成都市月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实际金额:1235元—6174元
(3)五险缴费基数由企业按职工实际工资申报,上下限由社保局控制,如工资在1252元—6174元之间则无需考虑上下限问题。
(二)农村职工综合保险(二险)
1.缴费比例
险种
单位承担部份
个人承担部份
小计
综合保险
14.5%
5.5%
20%
失业保险
1.5%
 
1.5%
合计
16%
5.5%
21.5%
2、 缴费基数
(1)综合保险缴费基数分三个档次,分别为成都市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现行三档基数为60%:1235元,80%:1646元,100%:2058元。
(2)失业保险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