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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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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别 |
职位 |
收费标准 |
保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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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
普通职位(如业务员、文员、财务、出纳营业员、收银等月薪1500元以下)紧缺人才除外 |
100元起 |
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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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
技术及一般管理职位(主管或以下职位)(月薪1500-3000元)紧缺人才除外 |
200元起 |
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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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
中高级人才推荐(月薪3000元以上)或特殊紧缺人才 |
800元起 |
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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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在保用期内若所推荐人员离职或是用人单位辞退该人选,可再提供2个人选。
2、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当于招聘人数3倍的推荐人选。
3、所有推荐的人选都是经过专职招聘顾问根据企业提供的《职位需求登记表》
进行认真的筛选、严格的考核、科学的测评和面试得出的人选。
4、人才类别由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确定,本资料解释权归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所有。
5、以上服务均先收费,后服务。
服务流程:
`企业提供招聘需求
交费
成都人才市场招聘顾问初试
成都人才市场招聘顾问筛选
保用期内不合格再推荐人选
合格的人选进入单位试用
单位复试
向单位推荐
服务须知:
一、
委托招聘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符合法律规定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各项条件和手续,并且保证提交的各种书面文件及陈述都是真实有效的。
二、 服务的具体内容与收费标准是:按照附件的要求提供给用人单位人才(相当于招聘人数3倍的推荐人选),成都人才市场提供给用人单位人才,按服务标准收取用人单位服务佣金。
三、 中国成都人才市场就收到服务佣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人才挑选事项(初试),并与用人单位联系推荐,用人单位必须在接下5个工作日内安排复试。用人单位在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所推荐人选进行复试、试用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
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按照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所提供的人才,并应于5个工作日内确定面试日期。面试之日起,根据不同的类别:一周(第一类)、两周(第二类)、一个月(第三类)内将是否聘用(含试用,下同)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成都人才市场。否则,视为同意聘用,服务也到此终止。
五、
对于在保用期内,上岗人选与用人单位任一方解除聘用关系的,中国成都人才市场将就此岗位迅速无偿地为用人单位再提供2名人选,无论该人选是否录用,服务到此终止。
联系方式:
委托招聘热线:028-62811157,62811155
传真:028-62811160
E-Mail:jlbw@rc114.com
联系人:中国成都人才市场人才交流部
马小姐 王先生 |